第二百一十二章 遇客婚-《童养媳的春天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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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相:“那老狐狸根本不在大都。”
人的名,树的影。王三保不在大都,但大部分中原人就买他的帐,于相命人查了许久,仍旧没查出他们是怎么传递消息的,所有这一切也不过是臆测罢了,但糊弄太后已经足够了。
“现在最重要的是让那位名声不好才成,是越来越不听话了,什么事都想管,又没有能力管好。惠康的事他不插手,怎么会影响到安泰?”
太后也只是发发脾气,脾气过了,感觉于家仍是她强有力的后盾,也就心满意足了。
然而,于相千算万算,却不知他们的谈话已经由一个太监原封不动地学给了皇上。
皇上此时正想着后宫新纳的美人,其实对于相和太后的谈话并不是很感兴趣,是以他只听了前面几句,也就是于相评论太、祖的那一段。
皇上听完就琢磨开了:原来不仅可以睡这些送来的美人,还可以去抢美人;不仅可以抢美人,还可以抢有夫之妇。
做为一个皇上,他什么事都干过,唯独没有抢过别人的妻子,所有的女人全是太后和皇后张罗来给他睡的,睡一个两个还行,可睡上几年新鲜感过了,不由也变得索然无味起来。
本来,那王嫔之前还算些意趣,可惜自打孩子流产之后,人就变得有些呆呆痴痴,没有以前那么讨人喜欢了。一见他就哭,哭得他十不的不耐。
不就是一个孩儿吗?
还真像王淑妃说的,宫里马上要多那么多的孩子,有没有她那个有什么区别?
结果二皇子和大皇子的乳母第二天全部中毒。
王淑妃和皇后都怀疑这事是王雪雅做的,苦于没有任何证据。
王雪雅在王淑妃和皇后的联手打压下,苦不堪言,马上想到了要王菁进宫,希望她能像当初的自己那样赢得皇上的喜欢。
可惜王菁打定了主意不进宫,皇上又忌讳王三保,所以也没敢治她个欺君之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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