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姓名:岳粤 年龄:11岁 案犯对受害人实施过暴力行为,全身殴打伤32处,双手臂,双腿10处捆绑划伤痕迹,口腔黏膜,口鼻四周都有轻微破裂痕迹,中间可见两处牙痕,颈部表皮剥脱,X部有抓伤,咬痕。 从受害人体内检测出有麻醉,致幻剂成分。 最后的结论:受害人系捂嘴致机械性窒息死亡。 下药,迷*J,暴力殴打,到死亡。 那只是一个刚过了11岁生日的孩子啊! 嘭,的一声。 就见受害者父亲重重跪在地上: “罗队长,各位警官,求求你们,一定,一定要抓住那个凶手,为我女儿报仇啊!” 罗奕帆连忙伸手将人扶起来: “岳先生别这样,放心,我们一定尽快捉拿凶手归案!绝对会抓到他的!” 警察,天生就是抓犯人的! 其实,这样的场面,在警局经常可以见到。 但每每,都让在场所有的警察心里难受极了,主要是自责,自己身为警察,却没有保护好无辜的群众! 受害人母亲也是连连呜咽着道: “一定要抓住他,一定要抓住伤害我女儿的凶手,杀人偿命!” 话落,整个人就往后面倒下去。 (本章完)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