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二章 你们谁留下?(为ivanyu大佬爆更)-《大明福星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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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离开大明的时候,朱权才不过是个十二岁的孩子,此时已然十四岁了,就连朱植也长到了十六岁了。

    若是在大明,估计现在孩子都出生了。

    这也不是瞎说,中国宫中男子的结婚年龄一般不超过18岁,大多数是在13岁至17岁之间。几乎所有的皇帝、小皇帝、太子在正式结婚之前都已临幸过女人,有着熟练的x(这个字你们应该能猜到。)经验,有的甚至已经生儿育女。

    西晋的痴愚皇帝晋惠帝司马衷,在做太子的时候,13岁时结婚。在司马衷结婚之前,他的父亲晋武帝司马炎派后宫才人谢玖前往东宫,以身教导太子,让太子知道男女房帏之事。

    谢玖离开太子的东宫时,已经怀孕。谢玖后来在别处宫室生下一个儿子。几年以后,太子司马衷在父母宫中见到一个孩子,晋武帝告诉他,这是他的儿子,他大为奇怪。

    同样,北魏文成帝拓跋浚17岁结婚,但他13岁时刚步入青春期便已临幸了宫女,14岁就做了父亲。

    正在幻想着生孩子的朱权,就在此时,却是猛地勒住了缰绳,一脸警惕的挥手示意众人停下!

    满脸谨慎凝重的神情,瞳孔都不由自主的缩紧了,眯着眼睛,看着眼前的景象,一脸问号。

    “特么的,好血腥啊!”

    “难道是有什么野兽也在狩猎?”

    朱植也是一脸的问号,满脸警惕看着眼前的一幕。

    随后灌木冲中,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传了出来。

    很快,一只鹿就从从树林之中蹿了出来,听在一片草地之上,视若无人的吃着草。

    距离朱权等人,不过才两百米的距离。

    朱权这才松了口气,当即挥了挥手,示意众人屏气凝神,不要惊扰。

    “大家先下手为强,谁打死的就算谁的!”

    朱权将手指竖起,放在嘴边,小声说到。

    “那俺赢定了!”

    朱植也是一脸兴奋。

    二人放弃了火铳,这个距离,基本不在火铳的射击范围内了。(明洪武年间制造的两类火铳,即手铳和碗口铳。一类洪武火铳形体细长,重量较轻,是单兵使用的轻型火器,亦可称手铳;一类口径、体积都较大的火铳,也称碗口铳。)

    两兄弟纷纷掏出弓箭,一套动作,行云流水。

    眨眼之间,破空声响起。

    两只箭矢,破空而去,朝着小鹿逼近。

    ‘砰!’

    小鹿哪里料得到,会有人暗施冷箭,两只箭矢,几乎同一时间,射中了小鹿,一只刺入小鹿的腹部,一只刺入小鹿的腿部。

    两人使用的均是重弓,强大的贯穿力之下,小鹿的腹部直接被洞穿了,精铁铸造的箭头,威力可见一斑!

    这一箭,是来自于朱权的。

    而朱植的那一箭,虽然射在了小鹿的腿上,但依然是将小鹿的腿部骨头,直接射到骨折了。

    “看吧看吧!哈哈哈哈哈!我射中腹部了!属于致命一箭,是我的了!”

    朱权见状,顿时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

    朱植愁眉苦脸,收起了手中的弓箭。

    作为朱权的十五哥,朱植却总司输给他这个十七弟。

    朱权也收起弓箭,挥手叫过来一名协防军。

    “去将那只鹿拖过来,本王重重赏你!”

    “属下遵命!”

    此时经过大明将士的调教,这些协防军虽然都是印第安土著,但已然不仅掌握了熟练的汉语,而且对于大明军中的规章制度,更是熟练于心。

    尤其是他们曾亲眼目睹,方世玉当众命令,砍了三个犯了军规的大明士兵的脑袋,更是让他们震撼不已。

    别看此时他们在人数上占据着绝对的优势,但是数百明军,装备精良,精制盔甲,又有火器,以及连弩,这数千协防军,压根就不是对手。

    何况,这些协防军已经完全适应了如今的生活,他们更加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努力,出人头地,在全新的制度之下,好好生活。

    要是有得选,没人愿意打仗!

    当然了,鬼子不算人,他们是王八蛋!是畜生!是禽兽!是猪狗不如的东西!

    协防军见朱权让他去取战利品,并且还有赏赐,顿时喜上眉梢。

    只是当他刚刚走了过去,正要伸手去拖地上小鹿的尸体时,头顶大树之上,一只花豹,猛地蹿了下来!

    “东洲花豹?”

    朱植瞬间瞳孔缩紧,不由的再次提起了手中的重弓!

    “竟然会遇到花豹!”

    朱权也是大吃一惊,胯下的战马,此时也是不由得焦躁不安起来。

    对于花豹,这些人可是早就见识过了!

    速度几块,力量极大,爆发力极强,别说有火器,便是全副武装,若是落单了,也不一定是这花豹的对手!

    这也就是方世玉一直不同意,让他们进山狩猎的原因了。

    只是原本被叫做美洲豹的花豹,此时已经被他们取名为东洲豹了。

    这种猫科动物的体重,最大甚至可以达到将近两百斤!在猫科动物中,东洲豹的体型仅次于狮、虎。

    它们生活于多水之地,且跟虎一样,是喜欢游泳的猫科动物。美洲豹爱独行,是蛰伏突袭的掠食者,在选择猎物方面,它们完全是投机取巧的,也难怪会一直躲在树上,直到朱权、朱植射杀了小鹿,才会现身!

    东洲豹没有固定的繁殖期,一般多在初春发情交配。雌兽一般每隔一年或更长的时间才生育一次。

    “快!撤回来!”

    朱植见状,率先反应过来,赶紧冲着那名协防军喊了起来。

    岂料,此时那名协防军早已吓得双腿打颤,别说撤回来了,就是站都站不稳了,一屁股瘫坐在地上,浑身哆嗦着。

    众将士,顿时纷纷动作起来。

    要么拉弓搭箭,要么举起手中的刀斧,要么举起了盾牌,瞬间将朱权以及朱植两兄弟,护在了中间。

    “大家都不要轻举妄动,让它离开!”

    朱权见状,当即喝止了众人的动作。

    东洲豹生性凶残,虽然这些人,完全可以轻而易举的杀了它。

    “你们没看见,它肚子里面有了种了吗?”

    朱权皱眉,看向那东洲豹的肚子,仿佛随时都会产崽。

    而且此时那东洲豹气喘不已,显然已经忍受了很久的饥饿。

    一头小鹿罢了,它若是想吃,就送给他吃好了,杀了它固然容易,但谁也不敢保证,那名小鹿尸体旁边的协防军,会不会因为东洲豹被激怒,而命丧当场。

    何况作为华夏人,自古就有不赶尽杀绝的传统美德,但凡怀了种的,都不能下杀手。

    协防军面面相觑,犹疑不定起来。

    不明白,为什么这些大明的人,不杀怀孕的生灵。

    虽然已经被教导了很久的汉文化,但华夏文化,博大精深,数千年的传承,他们短时间,显然是不可能学到精髓的。

    不过作为印第安土著,他们也同样明白一个道理,对任何动物赶尽杀绝,都是不可取的。

    虽然他们说不出来是什么道理,但是却知道,只有所有动物都能繁衍生息,人类才能跟着生生不息,才能有充足的猎物填饱肚子。

    再看看西牛贺州的那些白皮猪们,但凡发现了一个新大陆,无不赶尽杀绝,大肆屠杀,跟华夏人简直就是判若两人!

    华夏深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,大家和平共处,互惠互利,互帮互助,才是最佳选择。

    白皮猪们完全就是强盗,只看眼前利益,只看自己的利益,至于别人,他们才不会去管!

    随着朱权的命令下达,众人纷纷屏气凝神,那只东洲豹,也叼着小鹿的尸体,缓缓退去。

    众人这才纷纷放下手中的武器,重新站到了朱权以及朱植两兄弟的身后。

    这些人想弄死一直东洲豹,不过是轻而易举分分钟的事情,但他们都清楚,他们的任务不是杀多少猛兽,而是护卫朱权跟朱植两兄弟的安全。

    说破了天,这片新大陆的创建者虽然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方世玉,但规章制度还是封建社会那一套。

    要是朱权跟朱植有了什么闪失,这些人,怕是都要去陪葬了。

    “东洲豹应该已经远遁了,咱们继续前进,总不能空手而归吧!”

    见东洲豹缓缓消失在众人视线之中,朱植摆了摆手,领着众人,继续朝着丛林深处前进。

    不多时,众人眼前赫然一亮,已然置身于一处盆地之中。

    “嘎嘣!”

    就在众人停下脚步,打量眼前的盆地时。

    一道清脆的声音,突如其来。

    一名协防军,一脸惊恐的看着脚下,被他不小心踩碎的骨头。

    “人类头骨?”

    朱权双眼一眯,率先看出来了这是人类头骨!

    当即喊了起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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